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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中的法律关系根据其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
法规建设对中国金融电子化发展,规范电子支付中的行为,具有积极意义,但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还存在以下不足:
目前中国电子支付产业环境发展所面临的既有有利的因素,也有一些不利的因素,关键问题是我们是否能把握机遇,把有利的因素扩大化,推动电子支付产业更加发展;同时产业中的...
2005年是中国电子支付产业高速发展却又相当混乱的一年,电子支付规模达164.8亿元,增长超过100%;其中,网上支付金额为161.3亿元;随着3G的推动和中国...
在电子支付中,商户是作为用户而存在的。从民法的角度来看,特约商户在与持卡人进行交易时,必须核实持卡人是否是发卡行授信的合法持卡人,否则,其无权要求发卡行支付交易...
本文中我们主要从监管者层面的信息共享及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信息共享两个角度来分析相关利益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自1987年中国第一台ATM由中国银行在珠海投放以来,中国ATM业务得到了飞快的发展。
目前,针对银行卡支付过程中的费用问题已经展开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分为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