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 提供的服务
SWIFT扮演着国际银行业中枢神经系统的角色,担负着全球银行之间信息交流、资金流通的重任。
SWIFT全称是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eial Telecommunication, 中文名是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信协会。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20 世纪70年代初期,欧洲和北美的一些大银行开始对通用的国际金融电文交换处理程序进行可行性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应该建立一个国际化的金融处理系统,该系统要能正确、安全、低成本和快速地传递标准的国际资金调拨信息。于是,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一些大银行于1973年5月正式成立SWIFT组织,负责设计、建立和管理SWIFT国际网络,以便在该组织成员间进行国际金融信息的传输。1977年夏,环球同业金融电信网络(SWIFT 网络)系统的各项建设和开发工作完成并正式投人运营。
SWIFT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年份及重大事件如下:
1970年,由7家欧洲银行提出建设共用国际金融通信网络系统的构想,银行界的反应强烈。
1971年,60家银行合作进行被称做“信息交换”的研究,试图估计该系统的可行性、功能及成本。
1973年,SWIFT 诞生。在布鲁塞尔市中心, 40平方米的办公空间,一群人聚在一起,抱着雄心壮志。在15个国家的239家银行支持下,SWIFT 成立。
1976年,建成了实时不间断的运行中心,即第一个0C (operaing center)诞生,对于即时交易影响深远。SWIFT 拥有额外的设备可以备份系统,以便保证系统的高效。SWIFT此时已经拥有了来自17个国家的515个成员。
1977年,SWIFT继续成长,SWIFT系统正式投人使用。由当年的比利时王子发出了第一份SWIFT电报,先期有比利时、法国和英国等22个国家的30多家银行使用。随后,该年度的网络正式用户增至518家。
1980年,亚洲国家和地区第一次连接,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加入运营。
1982年,SWIFT 运行稳定,实现第一次盈利。与宝来公司签订SWIFT2工程合同及ST200合同,SWIFT二期工程开始建设。
1995年,进入新时代。SWIFT 开设了法兰克福办公室,更加接近德国客户。新的亚太会议显示了SWIFT向亚太地区扩张的需求,并在北京举行了会议。1995 年,SWIFT 在北京电报大楼和上海长话大楼设立了SWIFT访问点SAP (SWIFT access point),它们分别与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SWIFT区域处理中心主节点连接,为用户提供自动路由选择。为更好地为亚太地区用户服务,SWIFT 于1994年在中国香港设立了除美国和荷兰之外的第三个支持中心。这样,中国用户就可得到SWIFT支持中心讲中文的员工的技术服务。
2005年,SWIFT 支持工业转型,TARGET 2选择加入SWIFT。2005 年底,全球已有204个国家和地区的7863个金融机构连接使用SWIFT,年处理电报量25.18亿份。
POS机办理中心全网最靠谱的选择,专业一清机办理,带给你最安全的支付体验SWIFT 的特点
SWIFT组织从1973年成立至今,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成长,作为国际结算的平台,SWIFT系统兼具成熟与可靠的特点。
一、SWIFT的监督结构
十国集团(C10)的中央银行作出了对SWIFT进行监督管理的特定安排,比利时的国家银行(NBB)在SWIFT的监管中起主导作用, C10的中央银行从旁进行协助。监管目的是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操作的可靠性,包括良好的系统结构、处理能力、风险管理与控制方式。NBB负责SWIFT的日常监管,支付清算委员会(CPSS) 对检查的结果给出指示或建议,提示监管应注意的问题。
二、SWIFT管理结构
SWIFT以25名董事长领导下的执行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监督由CEO领导的执行部门的工作,董事会包括六个委员会,分别是:财务委员会,负责会计、财务报告与财务管理等;偿付委员会,评估公司绩效,负责董事会成员和其他主要主管的薪酬管理,雇员薪酬管理,津贴计划;两个商务委员会,分别负责银行与支付以及证券;两个技术委员会,分别负责标准与技术以及产品。
三、SWIFT会员分类
SWIFT的会员分为持股者和非持股者。
持股者会员( shareholder member) 包括银行、符合资格的证券经销商( eligibleseeurities broker-dealers) 以及符合规定的投资管理机构( investment managementinstitutions),它们都可以持有SWIFT SCRL的股份。会员拥有董事选举权,当股份达到一定份额后,有董事的被选举权。
非持股者会员( non-shareholders member)主要分为非参股会员、附属会员及参与者三类。
①非参股会员是那些符合成为参股人资格但是并未选择或不愿选择成为参股人的机构。
②附属会员是指持股者会员对该机构组织拥有50%的直接控制权或100%的间接控制权。此外,该机构组织还需满足附属会员条例中第8款第一节的要求,即必须和会员所参与的业务相同,但必须完全由参股人控制管理。
③参与者是主要来自于证券业的各个机构,如证券经纪人和经销商,投资经理,基金管理者,货币市场经纪人等。他们只能获得与其业务相关的一系列特定服务,并且需满足股东大会中为其设定的标准。参与者不能持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参与者的类型不同,能够享有的SWIFT服务与产品也有所不同。
本文由POS机办理中心整理,未经许可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载,本文唯一地址:https://cdkft.cn/xinwenzixun/5469.html,其他地址不完整的均为抄袭!POS机申请办理请添加客服微信号:shandianposSWIFT的风险防范
SWIFT安全威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支付风险;二是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