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州银罚字[2021]1号”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因存在“1.未按规定保管特约商户身份资料;2.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其处以24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州银罚字[2021]2号”显示,易联支付有限公司因存在“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其处以257万元罚款。
时任易联支付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威强,因对易联支付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其处以9.5万元罚款。
上述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7月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管罚〔2021〕16号”显示,北京恒信通电信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1.未按规定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2.未按规定留存特约商户入网材料;3.未落实特约商户检查责任;4.未建立落实商户培训制度;5.交易结算管理不规范;6.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302万元罚款。
时任北京恒信通电信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英杰,因对公司交易结算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管罚〔2021〕17号”显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存在“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4. 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处以761万元罚款。
时任联动优势公司执行董事及反洗钱工作组组长高章鹏、时任公司总裁及反洗钱工作组组长黄蓉,因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分别处以罚款9.8万元和8.3万元。
据支付之家网不完全统计,年内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领域已经开出约30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超1亿元,反洗钱方面成“重灾区”。
今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根据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将反洗钱有关规范性文件已明确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办法》适用范围,增加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反洗钱义务主体。
相信,系列罚单对净化支付结算市场生态、督促支付机构形成自我守规意识的有着重要推动作用。央行此举也昭示了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