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汇支付”)新增了一起终本案件,疑似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因合同纠纷案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汇支付8189万元,但中汇支付并未执行。
同时,中汇支付及其法定代表人陈苏平曾在本月初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
中汇支付于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覆盖范围为全国多省。不过「支付壹线」发现近两年中汇支付多次被颁布限消令、成为被执行人:
2018年,中汇支付因清算系统故障,导致POS商户结算款重复打款,商户收到数倍刷卡资金,重复结算导致中汇巨额亏损,难以追回的金额达3.6亿元。
由于中汇支付资金出现问题,当时选择停发代理商分润,许多代理商因未收到应有分润,纷纷向法院起诉中汇支付。
重复打款事件后,中汇支付从头部支付公司迅速跌落,一边忙于起诉POS机商户,要求退还多打款资金,一边又疲于应付代理商的起诉,成了法院的“常客”,从此支付业务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