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内15家支付机构收到央行处罚罚单,2019年8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一共有15家支付机构被处罚,处罚资金共27万元。数字证书中PKI和CA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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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填报单位(盖章):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2019年7月29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1 | 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38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3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2 | 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39号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警告 | 2019年7月29日 |
3 | 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0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2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4 |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1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3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5 | 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2号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警告并罚款2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6 |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3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1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7 |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4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1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8 | 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5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警告 | 2019年7月29日 |
9 | 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6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3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10 | 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7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警告 | 2019年7月29日 |
11 |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8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3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12 | 银盛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49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3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13 | 福建国通星驿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50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警告 | 2019年7月29日 |
14 | 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51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罚款60000元 | 2019年7月29日 |
15 | 现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蒙银罚字(2019)第52号 |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 | 警告 | 2019年7月29日 |
被处罚的机构分别为:
1、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付临门”)
2、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捷付睿通”)
3、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中汇支付”)
4、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下称“上海汇付”)
5、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钱宝科技”)
6、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盛付通”)
7、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富友支付”)
8、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下称“开店宝”)
9、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下称“海科融通”)
10、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乐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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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嘉联支付”)
12、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银盛支付”)
13、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国通星驿”)
14、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畅捷通”)
15、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现代金融”)
以上15家机构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分别被罚款或者处以警告处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7月29日。
其中,付临门、中汇支付、上海汇付、盛付通、富友支付、海科融通、乐刷科技、银盛支付、畅捷通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分别被处以3万元、2万元、3万元、1万元、1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6万元罚款。钱宝科技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被处以2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捷付睿、开店宝、嘉联支付、国通星驿、现代金融5家机构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处以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018年7月,付临门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央行给予警告,罚没892.2万元,并被要求退出四川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付临门是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旗下第三方支付品牌。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其中,2017年付临门品牌全面升级,正式更名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2018年付临门母公司银嘉金服集团获得上市公司华软科技(证券代码:002453)2亿元战略投资。目前,付临门在全国分设30余家直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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