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冒名办理信用卡,被贷款、被恶意透支、最后“被老赖”?这样的事情你遇到过吗?
“被办卡”事件却绝非个例,立哥发现这类现象比比皆是:
一些不法分子会收购身份证、网上发帖寻找与身份证头像相似者,用特殊手段干着违法交易,然后在网上高价叫卖。冒用他人身份证成功办理银行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基本的风控意识缺位,在办卡时无视“亲核亲访”的程序,为了追求业绩而人为降低门槛,一些规则被跳过、程序被忽略。有的银行在出了被冒名办卡之类的问题后,不会主动纠错。
立哥在百度中搜索“银行卡开户”,按照中介平台的流程,办理一张可透支的信用卡,只需要完整的个人信息即可,并不需要本人操作,这样,便不难理解网上收购身份证、寻求头像相似者的大量信息了。
立哥提醒大家,要避免被办卡,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等信息要慎重,不要轻易相信在线代办卡中介。
某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如鉴定为非本人办理而是“被办卡”,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其还清所欠的本金、利息,或者银行核销所欠的本金、利息后,经上级行、人民银行同意调整征信记录,一般来讲次月即可恢复。如确实因本人缘故,在还清后五年方可恢复。
个人信用出现污点正常情况是不能修改的。但是如果个人征信上出现错误信息而信用污点非本人所为,可以要求银行作出修改,具体如何操作,立哥整理了一份指南。
1、首先,在异议中,可以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他人到征信分中心现场提出异议申请。
(1)本人提出异议申请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留给征信分中心备查),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2)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申请
【准备材料】
委托人及代理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其中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留给征信分中心备查。
自备填写完成《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异议信息被更正的,征信机构可以根据被征信当事人的要求,提供一份委托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被征信当事人每年可以无偿获得一份异议信息更正后的信用报告。
2、异议处理
征信中心受理异议申请后,将联系提供此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进行核查,并于受理异议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回复异议申请人。到规定的15个工作日后,异议申请人可到征信分中心领取回复函。目前,异议申请无需交纳费用。
如果对异议处理结果仍然有异议,除了可以向央行征信部门反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发表个人声明。
“个人声明”是当事人对异议处理结果的看法和认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只保证“个人声明”是由本人发布,不对声明内容本身的真实性负责。
在逾期既不是本人原因造成的,也不是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的过错,这时就可以使用“个人声明”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3、注意事项
准确填写异议申请人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以确保异议处理人员必要时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