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落地,将反诈不力的后果从违规上升到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正式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其中将“金融治理”单列一章,对银行、支付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反诈不力的银行、支付机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条明确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
(三)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
11月22日,百联优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因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要求等4项违法行为被央行处以警告,并罚没合计约6489.33万元,成为首家因反诈不力遭到监管处罚的支付机构。后续或许将有更多支付机构面临监管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