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司法局4个部门对外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信用卡专项治理行动的联合通告》。
《通告》表示当前,信用卡恶意透支日益突出,持卡人无视银行合约和法律法规,透支逾期后通过各种形式规避银行正常催缴,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
为有效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环境,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对透支信用卡逾期后逃避催缴等违法犯罪行为展开专项治理行动。
持卡人透支信用卡逾期后逃避催缴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持卡人拒接银行催缴电话、拒绝归还欠款、辱骂催缴人员;
二、持卡人实施变更预留电话、变更住址、变更工作单位等行为后不通知银行,造成失联或上门催缴无法送达;
三、出租、出借信用卡、使用他人信用卡,逾期不还;
四、持卡人恶意小额还款(如每个月还1元~100元不等的还款)等。
《通告》称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原则,如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
《通告》强调自本公告之日起,具有上述行为的持卡人仍拒不依法、按约履行相关义务,有关部门将追究相关持卡人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