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网警公开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案件,据了解2020年5月,河北保定高新区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案件线索,市区某小区内有人利用微信、QQ在互联网上向全国多个省市的人员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获此线索后,网警迅速展开侦查,在掌握了充分的犯罪证据后,在市区风帆路某小区将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张某抓获。随后高新区网警兵分多路先后将刘某、何某、甘某抓获。
经过审讯查明,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微信、QQ在互联网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从张某的笔记本电脑和U盘中查扣公民个人信息约1000万余条。
犯罪嫌疑人何某从张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犯罪嫌疑人甘某某从张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张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000条。
值得注意的是何某、甘某某、刘某身为公司负责人,表面上进行POS机的销售业务,暗地里却干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
2021年10月17日,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何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甘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刘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部分来源:保定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