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9万!中汇支付被央行处罚!又见千万级罚单!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中汇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罚款139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
公开信息显示,中汇支付成立于2009年9月,曾用名天津中汇富科技有限公司等,从事独立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业务领域深入B2C和B2B,为行业客户快速准确定制支付解决方案。注册资本为30050万人民币,目前法定代表人为陈苏平。
中汇支付2013年1月获得支付牌照,2018年续展成功,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可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据了解,该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今年以来已11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情况皆为全部未履行。此外,其北京分公司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目前,中汇支付旗下尚有天津市中汇融金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海购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存续,中汇支付分别持股100%、10%。
从股东信息看,中汇支付由融金汇中(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融金汇中成立于2005年08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该公司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值得一提的是,融金汇中法定代表人尹宏伟曾同时担任中汇支付的法定代表人,后者于去年10月变更为陈苏平。
不仅如此,中汇支付今年以来已有6条破产审查案件信息。前4位申请人皆以中汇支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中汇支付破产清算;后分别在法院审查期间撤回申请。
然而今年7月,又有武汉钱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洋汇科技有限公司2家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汇支付进行破产审查。点击标题可阅读原文《这俩代理商太牛了!把中汇支付立案“破产审查”,中汇的未来会怎样?》